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与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,即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一并发放质量安全监督通知书。
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(以下简称限额以上)的以下建筑工程:
1、各类新建、改建、扩建的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、管道、设备安装工程;
2、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,包括城市道路、桥梁、广场、隧道、公共交通、供水、排水、燃气、热力、园林、环卫、污水处理、垃圾处理、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、管道、设备安装工程;
3、依法单独发包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,如写字楼、商场、政府机关、医疗机构、学校、机场、火车站、地铁站、从事工业生产场所的建筑物、构筑物等。江南体育官方网站
1、城市建设中的一般性环境综合整治内容,包括老旧小区改造、房屋立面出新、屋顶改造、既有建筑楼体外墙保温工程、街巷整治、杆线下地、加装电梯、菜市场改造;
(一)精简规划审批,用地批准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在宜昌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共享,申请单位无需提供。
(二)图纸审查采用告知承诺,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(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),可申请告知承诺办理,在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填写告知承诺申请书,在基础结构施工前完成。
(三)施工许可证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合并办理,提供五方责任承诺书,即可在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办理建筑工程监督手续。
4、建设单位、施工单位、勘察单位、设计单位、监理单位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;
1、线上办理:申请单位可以通过“湖北政务服务网”,点击左上方“切换区域或部门”,点击“宜昌市-远安县-住建局”,点击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”和《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》,填写基本信息,上传资料,提交审核。
2、窗口代办:在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综合窗口,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填写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单,江南体育官方网站提供电子版扫描件资料,由代办人员全程代办。咨询电线(代办)。
(3)点击“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--在线办理”“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--在线)上传材料-填写信息-提交申请审核。